4-2 知识产权保护
每年上午必考1分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
- 我国在IT领域主要有《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五部法律对著作权人进行保护。(没有单独的“软件法”)
- 计算机软件是著作权保护作品中的一个特例,因此当《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将参照《著作权法》
例题
例题1

解析:没有软件法
例题2

解析:《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了对程序、文档、源代码的保护。尽管算法在软件中相当重要,但是保护条例中并未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注意标红字段

注意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是终身及死后的50年,不是发表后的50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续注,理论上可以无限续注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
例题
例题1

解析: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些权利永久收到保护
例题2

解析:连续续注,理论上可以无限期拥有
知识产权归属
注意红色字段

侵权判断
以下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口述作品(包括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摄影作品、示意图。
对于作品而言,以下行为是不侵权的:
- 个人学习,介绍或评论时引用。
- 在各种形式的新闻报道中引用。
- 学校教学与研究及图书馆陈列用的少量复制。
- 执行公务使用。
- 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
- 将汉字作品翻译成为少数民族文字。
- 改为盲文出版。
例题
例题1

解析: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王某只享有署名权
例题2

解析:
- 向客户提供工具软件的复制品,侵犯了工具软件厂商的著作权
- 由于甲公司未对软件注册商标,乙公司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
例题3

解析:考查《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不知道使用的是盗版软件时,使用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八条: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